基金会登记须知
一、办理依据
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(经2004年2月11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,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)、《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》(民政部令第28号,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一日)及相关文件。
二、受理地址
申请人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,报送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(地址:合肥市宣城路103号,电话:2866673)。
三、办理机构
安徽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(地址:合肥市濉溪路99号民政大厦11层,电话:5606021、5606020)。
四、表格下载
五、验资、审计机构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>的通知》(财会[2004]7号),为加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落实的指导,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,提高会计信息质量,掌握基金会落实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情况,提升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对基金会的评估能力,现推荐下列验资、审计机构:
安徽九通会计师事务所,联系电话:2862939 2862938;
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,联系电话:2635646 5220040;
安徽正一会计师事务所,联系电话:4671269 467937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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