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安庆市民政局作出决定,对安庆市物资经济学会、安庆市包装技术协会、安庆市企业文化研究会等21家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。
安庆市物资经济协会等21家社会团体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,存在着不参加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,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,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,安庆市民政局对这些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。
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,我国政府正在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,逐步把一些社会管理职能交给社会组织,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。根据党和国家 “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”的方针,市民政局对全市社会组织加大了监管力度,对违规社团进行行政处罚,是依法加强对社会团体监管的重要行为,是扭转 “重登记、轻管理”局面的重要步骤之一,今后在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同时,将继续加大对社会组织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,并希望通过行政处罚,进一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,提高社会组织遵纪守法意识,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。
(安庆市民政局 周哲红) |